各位同学:
为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学风,激励学生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评先评优实施意见(修订)》,现就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年7月毕业的2023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敬业爱岗,工作业绩突出。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日常表现良好,能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课良好以上)。
三、评选名额
评选总数原则上控制在毕业人数的5%左右。
四、评选程序
1、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自主申请,填写《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和《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
2、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评选。
3、对评选通过的学生授予“南阳师范学院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需在6月13日前将《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和《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班主任老师,《申请表》的纸质材料邮寄至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撤销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东区办公楼103
电话:0377-63525054
附件:1、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南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南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