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专家组依据《南阳师院院(系)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教学单位进行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考察。根据实地考察结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数据,经过评估专家组认真评议,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决定表彰文史学院等11个学院为2016-2017学年院(系)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23~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S516)。
2016-2017学年院(系)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名单:
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