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公安、保卫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令,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执行处领导指示,当好参谋。
二、负责东区、西区等各区治安室的管理。
三、查处一般案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重大案件。
四、开展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校园秩序管理规定为主的法律、法规教育,预防、减少违法犯罪。
五、处置突发性事件、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维护学院稳定。
六、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秘密保卫力量建设,发现各类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分子。
七、加强内部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同刑事犯罪活动及其它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
八、督促、检查、落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严密防范,保卫要害部位的安全。
九、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