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管理,依据《南阳师范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8月30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温馨提醒》,现提醒如下:
一、未悬挂校内通行牌照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二、教职员工的大排量摩托车、学生骑行的摩托车禁止入校。
三、2024年10月8日起,未悬挂校内通行牌照的电动自行车禁止校内骑行;学校将持续对未悬挂校内通行牌照的车辆,统一集中管理处理,集中地点位于中区原珠宝玉雕学院停车场;领取时须车主提供车辆有效证明材料、自行带离校园书面保证书,所在单位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领取后立即退出校园;对2024年12月30日前无人认领车辆视为无主废旧车辆处理。
四、通行证回收已纳入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流程,将影响毕业证领取,请妥善保管。
五、新生不得购买、租借使用电动自行车。
六、禁止套、盗、买等违规获得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牌照,学校将利用人脸识别系统、电动车违章上报小程序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学校保卫处将联合卧龙公安分局逐一告知周边电动车经营商户,有售卖南阳师院校内通行牌照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八、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综合科长通知到每名师生员工。
附件1:套卖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牌照的情况通报
附件2:关于售卖南阳师院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牌照属于违法行为的通告
南阳师院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