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车辆出入收费管理办法
为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和良好秩序,确保安全畅通、文明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车辆临时停放看管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宛价〔2014〕68号)及《南阳师范学院校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保卫部门是校园交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校园交通管理工作。
第二条 校属各单位(部门)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车辆信息采集、资格认定、校内行驶及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校利用校园智慧安防系统,对进出学校中区车辆实行自动识别管理。
第四条 所有进出车辆必须听从门卫管理,按指定通道出入。无执照、无牌照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第五条 免费车辆范围
(一)校属公务车辆;
(二)学校教职工所拥有车辆;
(三)与学校签订有劳务合同的外聘教师和务工人员车辆(合同期限内免费);
(四)外来公务车辆;
(五)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等特种车辆;
第六条 收费对象及收费管理
收费对象分为按年度收费的自动识别车辆、临时来访收费车辆两类。
(一)按年度收费车辆(营利性业务往来车辆)。在缴费期内出入校园,道闸识别后自动放行(1800元/辆/年)。
(二)临时来访车辆。一律走中区南门设定的临时收费车辆专用通道(其他校门禁止通行),现场交费后予以放行。
(三)外来车辆停车所收费用,保卫处按期集中后上交学校财务处。
第七条 车辆分类及收费标准
外来车辆按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分别计费。
(一)车辆分类
小型汽车为2吨(不含2吨)以下货车,10座以下(不含10座)客车;中型汽车为2—5吨(不含5吨)货车,10—30座(不含30座)客车及23卧(不含23卧)以下卧铺车;大型汽车为5吨(含5吨)货车,30座及以上客车,23卧及以上卧铺车。
(二)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收费时间和标准: 校外车辆进校1小时内不收费。小型机动车3元/小时,中型机动车5元/小时,大型机动车12元/小时。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小型车加收1元/辆,中型车加收1.5元/辆,大型车加收2元/辆。
第八条 进校车辆造成校内各类设备、设施损坏者,须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保卫部门启动临时交通管制或定时解除门禁管控。
第十条 进入校园车辆在按照相关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驶基础上,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服从学校指挥和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南阳师范学院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