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阳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宛院发〔2013 〕205 号】的相关规定,校防火委于2015 年4 月8 日、28 日、29 日三次组织保卫处、学生处对部分学生公寓( 中区7 、8 、9 、10 号公寓 )以及中区演播厅使用情况进行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通报:
4 月8 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
A106 电热锅一个
A210 酒精炉一个
A602 电热锅一个
A630 电饭煲一个
4 月28 日
软件学院:
A103 酒精炉一个
B111 拒检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A232 热得快一个
A308 电热炉一个
A317 反限电插座一个;饮水机一台
A530 电磁炉一个
B417 酒精炉一个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A228 电饭锅一个
A221 电磁炉一个
A314 电热杯一个
环境科学与旅游学院:
A506 电热水壶一个
文学院:
A524 电热水壶一个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B217 电饭锅一个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B318 酒精炉一个
4 月29 日
音乐学院:
A106 电热锅一个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A620 电饭锅一个
B512 电热水壶一个(拒交)
B526 电饭锅一个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B203 电热水壶一个
中区演播厅
29 日晚,学生公寓文化节闭幕晚会暨颁奖典礼进行时,值班人员未将一楼东北角安全疏散通道打开;疏散通道口无人值守。
防火委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处理、整改,处理结果须在2015 年5 月10 日前报保卫处消防科(行政楼s509 房间),并将处理结果张贴在相关公寓楼门前一周。
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校防火委要求校属各单位对所属学生公寓、演播厅、餐厅、重点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学校将进行不间断抽查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