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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宿舍评选文明室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   点击量:

 

为推动学生公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无私奉献、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乐于助人”的良好品质,培养“知行合一 德才兼备”的新时代青年。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公寓社区开展“文明室友”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宗旨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在学生公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二、评选形式

1、采取自荐和宿舍推荐的方式进行评选。

2、自荐材料和宿舍推荐材料有3月25日前交到公寓辅导员办公室。

3、由公寓辅导员结合学生在公寓社区的表现情况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学生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9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宿舍管理科。

4、公寓辅导员结合学生在公寓社区表现进行评选。

三、评选对象

南阳师范学院全体在校住宿学生

四、评选标准

1、具有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能够协助公寓辅导员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能与室友和睦相处,主动参与寝室文化建设,注重个人卫生。

3、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并能带动寝室人认真学习,营造浓重的学习氛围。

4、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为公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5、能够自觉遵守学生社区各项宿舍管理规定

6、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团结室友,乐于助人。

五、参评资格(有以下行为者不予参评)

1、不按时打扫宿舍卫生,随手乱扔纸屑果皮、随地吐痰、破坏宿舍整体卫生者。

2、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以及破坏宿舍公共财产者。

3、无视相关规定晚上晚归以及夜不归宿者。

4、宿舍内熄灯后继续上网打游戏的,在宿舍内打麻将等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者。

5、顶撞、侮辱宿舍阿姨者以及不服从宿管科老师及学生会干部管理且屡次不改者。

6、与宿舍人发生矛盾并未及时解决者。

六、评选比例和奖励措施

1、每个社区按照公寓入住学生的2% ,进行评选。

2、对本次评选将选出的文明室友,将在全校学生公寓社区进行宣传,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处宿管科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