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2016—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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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发[2018]3号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发挥榜样作用,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拼搏进取、全面发展,我校拟从荣获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名额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每学院选报本科生1人(教科,数统,外语,文史额外多报送专科学生1人)。
     二、事迹材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照片、师长点评四部分。
     (一) 个人简介
     个人简介控制在200字以内,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参与的重大活动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
    (二)个人事迹
     个人事迹包括标题与正文两部分,2000字以内, 行文人称不限。标题要求凝炼、鲜明,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正文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简单机械地罗列成文。格式要求:文档格式为Word版本,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字加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8。
     (三)照片
     学生一寸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尺寸为25mm×35mm;学生生活照1张,要求JPG格式,横版,大小在1M以上。照片以“国奖事迹+学院+姓名”方式命名。
    (四)、师长点评。
     师长点评控制在2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专业教授、博士等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遴选优秀学生典型,于2018年4月3日前将学生事迹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411085357@qq.com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中标明报送学院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报送学院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