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组通【2017】39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评估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现成立南阳师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负责维稳、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
副校长(负责外事)
成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教务处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人民武装部部长、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二级学院的党委(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设办公室副主任2名,分别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二级学院的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认真落实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等,作为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