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水平是决定教研室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核心因素,为不断提高本学科的科研水平,教研室制定如下规定:
1. 科研工作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
2. 教研室全体人员间应加强协作,课题组要发扬团队精神,确保按期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3. 各实验室实行开放公用,并由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大型或贵重仪器要在相应管理者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
4. 所有科研工作应如实做好原始记录并注意保密,严禁弄虚作假。
5. 尊重他人科研隐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查看他人科研资料;不得随意挪用或丢弃他人专用的实验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6. 鼓励教研室全体人员积极申报各类基金课题。
7. 在独立自主开展科研工作的前提下,提倡与国内、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科研合作,从而提高科研课题的水平,扩大教研室的影响。
8. 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课题组依照课题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课题进展汇报,其间适当安排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等其他形式的学术活动。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化学专业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