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函〔2024〕346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指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限报1项。
二、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含高职)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评选条件
具体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附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相关表格。各单位申报人选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纸质申报材料于6月13日中午12点前报送到人事处(行政楼N410室),电子材料发邮箱:rsc@ny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1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