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安全
 

 

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河南省伏牛山昆虫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实验室和实验人员的安全、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实验室人员和参加实验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配备一名安全专干,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上传下达。每个楼层配备一名安全专员,负责该楼层的安全排查工作。每个房间选配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实验室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或涉及射线、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管理。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实验人员应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三条 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的一切人员要认真执行。
第四条 每个房间的安全员要每日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上报安全专干。
第五条 每日下班时,每个楼层的安全专员负责查看水电、煤气和门窗是否关闭,切断不用的仪器设备电源,消灭安全隐患。
第六条 节假日前,各系、部负责人应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值班人员,保证各项安全。
第七条 对在安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八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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