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仪器室管理办法

1.所有进入仪器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仪器室有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仪器室的设备昂贵,未经专职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仪器室中的任何设备。

3.禁止在仪器室吸烟、进食、大声喧哗、使用明火、进行制备实验等,禁止在仪器设备上摆放任何物品,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物品带入仪器室。

4.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软件一律不外借。

5.仪器室开放时间与校内上班时间同步。如果实验内容需要连续运行或需加班,可预先提出申请,并做好纪录。

6.因有些仪器设备必须有规定的预热时间,故需使用设备的团队、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预约登记,否则管理人员将有可能不能保证做实验的时间。

7.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8.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 版权所有 南阳师范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联系电话:0377-63513583 邮编:473061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