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仪器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非专职管理人员使用仪器必须持中心培训合格证方可操作。
2.中心的大型仪器,未通过对外技术服务程序或横向合作协议,不得对外进行样品测试。
3.测试前必须预先预约登记,仪器室专职人员及时完成测试实验。
4.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操作,不得使用仪器设备的计算机做与仪器功能无关的工作。
5.仪器设备专职管理人员,要及时整理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材料。
6.仪器设备使用完后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填写使用记录,包括测试项目、机时数(或费用)等。
7.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须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操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8.仪器室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有关资料统一管理,阅读完后请放回原处,勿带出室外。
9.严禁在仪器室水槽中排放腐蚀及剧毒等废溶液。实验结束后,注意检查各气瓶、水、电是否关闭(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须做好安全防范),并整理好仪器室台面及地面的卫生。
10.每年年终仪器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应将全年的使用情况做出书面总结存档备查。
1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