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药工程专业简介
制药工程专业于2007年开始本科招生,2011年与生物工程专业共同申报、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联合开展了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2018年获批生物与医药工程硕士点。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人,博士20人,研究生导师16人,校外实习指导教师12人,具有行业经历的教师16人,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1人,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学院推动教师队伍博士化、年轻化、团队化进程,重视青年教师培养,通过实践研修、培训、进修、访学、企业锻炼等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双能”型教师团队。
专业现已形成小分子化学药物研究、中药功能药效物质提取、张仲景经方研究等研究方向。近五年来承担国家自科基金项目7项,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1项,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2项,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1项。已发表SCI论文70余篇。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授权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应用前景广阔。
学院现有实验室面积8000余平方米,主要仪器设备500余件,价值6000余万元,现有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8个学生基础实验室和综合实训室、6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24个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就业基地。拥有省级科研平台 “河南省张仲景经方解析与开发工程研究中心” 和“河南省光电绿色催化与药物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张仲景经方解析与开发工程研究中心有效推进经方制剂开发的“产学研用”产业链健康循环发展,为省级张仲景经方解析与创新研究发展和成果转化基地;河南省光电绿色催化与药物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光、电催化作为合成手段,发展一系列高效的有机合成方法学,并将其应用于药物活性分子核心骨架的合成中。科研平台本着产学研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的宗旨,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注重与企业的横向合作,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平台建设成为面向企业、面向社会的开放性合作基地和技术交流平台。
二、培养目标
生物与医药专业旨在培养从事生物与医药专业科学研究、应用工作,掌握生物与医药相关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掌握各类生物与医药生产加工工艺,能够运用生物与医药技术分析、解决行业、企业关键技术问题、具备专业表达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人才。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区域制药产业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国际化视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具体要求为: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无学术不端行为。
3. 掌握生物与医药相关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掌握相关生产加工工艺,具有独立担负工程研究与开发、设计与实施、规划与管理的能力。能够胜任生物与医药相关工程领域方向复杂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工作。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达到顺利阅读和写作水平。
4. 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正确的生物安全和工程伦理观。
5.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勤奋、勇于创新,能够正确对待成败与挫折,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崇尚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培养方向
生物医药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 河南省在生物医药产业上具有较好的基础,整体规模稳居全国前5位。南阳市拥有仲景、福森等上百家制药企业。同时,南阳拥有丰富的天然中药材资源,是中药材的主产区之一。以服务国家战略为重点,以新医科和新工科建设为契机,以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提升南阳医药产业建设能力为抓手,开展药物及中间体绿色合成工艺与技术、药物分析与技术、天然药物与药物新型分离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区域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制药产业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指出要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基于此,学院着眼学校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生态高质量发展需要设定人才培养方向如下。
领域1:制药工程
1.药物及中间体绿色合成工艺与技术:针对大品种药物及其中间体生产工艺存在重大污染问题,开展绿色合成工艺研究,研究并解决其生产过程的关键科学及技术问题。
2.药物分析与技术:有机组合现代色谱、光谱及联用分析技术,研究化学药物、中药、生化药物、基因工程药物及其制剂、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建立适宜的质量控制方法;与材料科学相结合,开展药物微量杂质和体内代谢产物的快速定性定量分析技术研究、体内药物前处理技术和原位检测技术研究;在多学科交叉的基础上,开展从体外质量控制到体内质量评价,从药物研发、生产到临床应用的全方位药物质量综合评价研究。
3.天然药物与药物新型分离技术: 针对天然产物成分复杂、有效成分含量低的特点,研发环境友好天然产物分离新技术;以合成药物和中间体的分离为主线,采用超临界流体萃取法、膜分离技术等实现药物分子的高效分离。
4.经方制剂开发技术:根据张仲景《伤寒论》与《金匮要略》和南阳市的中医药文化和地域优势,进行经方制剂的传承和开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制剂经方剂型确定、经方制剂(方剂和中药材)质控和制备工艺优化研究、经方的药效和毒理学评价、经方治疗疾病的主要药效成分和发挥毒性的化学成分筛选、经方辩证论治的关键靶点和出现不良反应的靶点筛选、经方的药代动力研究、相关专利申请、临床研究、新药申报和生产上市等。开发一系列列经方制剂,促进培养一批中医药开发人才,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弘扬中医药文化。
四、学制和学分
全日制培养。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第1年须在学校学习,第2、3年在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企/行业)和学校进行联合培养。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经批准可延迟1年至2年毕业。
实行学分制。要求至少修满36学分,其中专业实践8.5学分。修满学分者,提交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南阳师范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和培养环节
1.培养方式
生物与医药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第一责任人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突出学校和联合培养单位双主体培养模式,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即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组成导师组联合指导。校内导师是第一导师,对培养质量全程负责,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校外导师一般选聘自企(行)业或工程部门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2. 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主要包括:双导师确定、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
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适时组织师生见面会,进行师生双选确定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并建立导师组。同时,依据培养方案要求,导师和学生协商拟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报学院和研究生处备案。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三学年,培养环节以学期划分:分为7个学期,第1学期以学位课程学习为主,第2学期是为期12周的小学期,以选修方向课程学习为主,第3学期为期8周,重点进行校内技能训练,第4学期和第5学期整个1学年为进行校外专业实践环节,第4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第6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第6学期和7学期为完成学位论文阶段。学期划分见下表:

六、课程设置
生物与医药专业研究生课程依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一)(试行)》,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具体情况,坚持分类(领域)分方向设计,在进行专业知识讲授的同时注重价值塑造,专业思政贯穿研究生教学始终。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三类,实行学分制(详见表2)。选修课程含方向选修课,还有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必修环节。
研究生应修满36个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8学分,学位基础课9.5学分,学位专业课6学分,选修课4学分,必修环节8.5学分。研究生中期考核前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其中学位课程70分及格,选修课程60分及格。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训实践实行双导师制,导师和合作导师共同负责实训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研究生根据选题从事不少于44周的实践训练。其中第3学期重点进行不少于8周的校内技能训练,第4学期和第5学期整个一学年进行不少于36周的校外专业实践环节。技能训练(校内)可以在学院相关实验室等场所开展。专业实践(校外)须在学院合作的相关企业、联合培养基地等场所开展。此外,研究生还需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至少10次行业企业发展前沿讲座与学术报告。
通过实习实践、直接参与实际工作或应用课题研究,提高职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具体实践管理要求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八、中期考核
学院组织在第6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学习、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的研究进展情况等进行中期检查和考核,完成《南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决定是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1.思想政治素质考评
研究生根据自己入学以来的表现写出书面总结,自我评定类别,导师和研究生进行认真谈话,根据研究生的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写出书面评议意见,并签署意见后上交。
2.业务能力考评
研究生在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答辩会议上就个人阶段性总结进行汇报,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两方面:1.学习成绩考评:检查考评对象在课程学习环节中公共课、学位课和其它非学位课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2.科研能力:主要对开题报告情况、科学研究进展、成果和教学实践(参考导师评语)情况、发表论文等方面考查。
3.综合考评
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以上评议情况综合研判,给出每个研究生的综合评估成绩及评定等级。对中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公示期满后报研究生处备案。中期考核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两部分考核,最终得到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等。中期考核为“不合格”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协商审议批准,可终止学习。
九、毕业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其中,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和学术成果审核者,经校学位委员会研究同意毕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毕业并授予工程硕士学位。仅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但未通过学术成果审核者,经校学位委员会研究做出同意毕业的决定后,可以取得毕业证。在取得毕业证两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学术成果审核者,经校学位委员会研究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具体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的通知》和《南阳师范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创新成果认定办法》执行。
十、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生物与医药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论文选题可以是一个完整的生物与医药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生物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可以是生物与医药领域中的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研究;可以是具有生物与医药背景或应用前景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或预研专题。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双导师联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第4学期进行开题报告,开题后课题有重大变动者需重新开题。
2.论文形式
论文形式可以是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但论文撰写应充分反映研究课题的研究结果。
技术研究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研究等。论文提交形式为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
工程设计类:包括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等。论文提交形式:图纸与设计报告。
论文的具体写作要求按照《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教指委〔2011〕11号文件)和《南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论文评审与答辩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盲审,学位论文应由校内外3位相关学科的专家盲审,论文评审应重点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结果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执行。
学位论文盲审认为论文合格同意答辩后,由培养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3的专家来自企业、行业或工程部门。导师应列席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文献
本方案主要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部分。研究生必读/选读书目及刊物见附表3。
2.教学大纲
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应编写课程简明教学大纲,并写出课程思政元素和授课方式。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或教学大纲中所列明的参考书目,应符合上级和学校关于教材、参考书目、参考资料等的使用规定。
3.适用范围
根据本指导性意见修订的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从2023级开始执行。本专业国外留学生培养方案参考本方案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的通知》、《南阳师范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创新成果认定办法》和生物与医药分学术委员会决定,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参考文献
1.中央领导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
2.《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
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
5.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6.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7.《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国教督办函〔2020〕61号)
8.《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9.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教党〔2020〕32号)
10.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公布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11.《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
12. 《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