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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学历教育资源占用费的补充说明

作者:张玉 发布日期:2026-03-30


关于非学历教育资源占用费的补充说明

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的规范管理,推动非学历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增强学校人才培养的社会服务职能,提高非学历教育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南阳师范学院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对资源占用费说明如下。

一、资源占用费缴纳数额

1.学校收取“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和“义教薄改”项目经费总额的20%作为资源占用费,该项目的资源占用费含场地占用费、水电费,寒暑假期间,如果要开启集中供暖供冷,需另外缴纳集中供暖供冷费用。

2.学校收取其他在校内举办的政策性培训项目经费总额的20%作为资源占用费,该项目资源占用费不包含场地占用费、水电费,需另外缴费,寒暑假期间,如果要开启集中供暖供冷,需另外缴纳集中供暖供冷费用。

3.学校收取在校外举办的政策性培训项目经费总额的15%作为资源占用费。该项目资源占用费不包含给学校缴纳的场地占用费、水电费、供暖供冷费用。

4.学校收取面对企单位或个人举办的社会类培训项目经费总额的15%作为资源占用费。该项目资源占用费不包含场地占用费、水电费,如果使用校内场馆,需另外缴费,寒暑假期间,如果要开启集中供暖供冷,需另外缴纳集中供暖供冷费用。

二、资源占用费缴纳程序

1.对于按照非学历教育项目经费总额一定比例缴纳的资源占用费由财务处在项目经费中直接扣除。

2.对于要用到中区演播厅、东区演播厅等场馆非学历教育项目(“国培计划、省培计划”项目和“义教薄改”项目除外),产生的场地占用费、水电费,承办单位需要事前提交相关审批,经国内合作处、各场馆的管理单位、国资处、财务处审批后,由各场馆的管理单位实施,相关费用由财务处在项目经费中扣除。院长办公室是中区演播厅、东区演播厅、科技楼三楼会议室、图书馆一楼会议室等学校大型会议场所的管理单位,教务处是学校教室、运动场馆的管理单位,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实训室的管理单位。

3.对于寒暑假期间要开启集中供暖供冷的非学历教育项目,承办单位需要在开班前提交相关审批,经国内合作处、后勤服务中心、国资处、财务处审批后,由后勤服务中心实施,相关费用由财务处在项目经费中扣除。

4.非学历教育项目使用校内场馆审批流程和非学历教育项目在寒暑假期间,开启集中供暖供冷的审批流程通过今日校园线上审批,审批后,承办单位联系相关服务的管理单位,开展相关服务。


国内合作处

202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