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分会评选推荐和相关部门审核研究决定,拟确定97名同志为校“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名单如下:
魏丽苹 杨晓瑜 滕剑锋 金爱秀 董松玲 房艳凡 刘素玉 贾 楠 胡 爽 黄欣阳 司朝霞 张 蜜 张 凯 赵 静 曹建平 丁水怡 郭一丹 李斐然 刘静宜 刘梦琴 赵 颖 王 莉 李培培 刘文雯 全丽娟 苗玉辉 包 华 王 琳 孙瑞雪 刘小娣 张纯燕 王同阁 李 娜 崔 艳 徐丹丹 刘亚楠 王爱华 冯若丹 张 晓 王 婷 郭 媞 王娇菊 黄慧玲 董 娟 赵 聪 张一帆 徐艺倩 鲁 菁 邵 楠 张 萌 王 卓 褚学英 左卫芳 杨 辉 何 静 潘桂香李泽鑫 赵梓媛 王梦舒 肖佳颖 袁 玲 王笑梅 杜 灿 关若村 王 茜 王炳旭 魏 琪 竹晓翠 刘 彧 杨 涵 张新培 纪月宁 李 想 周婉清 张 艳 薛振彦 赵雅丽 郑 平 苏凤云 史月婵 吕照宇 王 娟 赵培培 张书晗 楚秀娇 鲁 丽 饶增阳 裴小迪 闫 兵 吕华颖 马春苹 徐安凤 陈 欣 李金莱 刘佳蕾 杨菊月 范 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工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日。
监督电话:6351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