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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1  

    通知

    宛院组字〔2016〕14号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做好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宛组通〔2016〕36号)要求,我校可推荐8名拔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人才评选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优秀人才队伍,为推进全国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原创新创业活力城“三大建设”,奋力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社会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我校具有较高造诣、重大创新,为南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在同等条件下,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

    前五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届市拔尖人才的推荐。我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优秀专家,身体健康,在职在岗,能坚持从事与荣誉称号相符合的业务工作的,不占评选指标,直接纳入市拔尖人才管理,享受一届市拔尖人才相关待遇。

    (二)推荐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公众口碑好;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9年7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资格,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业绩在省内学术界获得公认。

    2.在社会科学领域,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有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所采用,在省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3.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或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长期在教育管理或教学一线工作,创新管理理论或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或教学科研成绩显著,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

    5.长期在农业生产或科技推广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南阳主产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专业水平省内领先,成绩突出,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7.长期在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基层治理一线工作,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丰富,成绩显著,表现突出,对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8.其他行业领域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

    三、推荐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原则申报推荐。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申报。

    2.单位初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推荐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3.校内评审。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进行审核、考察。

    4.研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公示后报送市委组织部。

    各单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优秀专家,经单位考察在职在岗,能坚持从事与荣誉称号相符合的业务工作的,由推荐单位党委(党总支)在推荐报告中单独列出,直接纳入本届拔尖人才管理,不占评选名额。

    四、报送材料

    登录“南阳老家网”(www.nyljw.com)下载相关表格,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表格

    1.《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呈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3.《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A4纸横向打印)。

    以上表格均加盖上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不得修改申报表格格式,表格中内容要严格按照例表格式进行填写,字体符合表格要求。

    此次申报行业类别分为“工程技术、农林水牧、教育、文体社科、其他”五类,本人从事专业或工种填在后面,用括号注明。如教育(高等学校)等等。

    (二)证明材料

    1.自然情况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复印件(一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4.单位考察材料(一份,提供电子版);

    5.其他证明材料。

    《呈报表》、《登记表》中,“获得奖励情况””、“荣誉称号”、“主要业绩”须为近三年内取得(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身份证、所获奖励、专利,发表的著作、论文等在报送时需提供证件、证书、原著等证明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后当场退回)及复印件。其中,市厅级荣誉是指由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授予的荣誉(以荣誉证书落款为准)。对没有证明材料的内容不得填写。

    上报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并装订,目录页标注“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已审核通过,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上报单位公章(A4纸双面复印,胶装,附带目录)。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荐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把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要严格标准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人选,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对人选的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的,实行审核责任追究制。同时,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要适当考虑人员结构的平衡,注意推荐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人才,严格控制领导人员的推荐比例。

    三要认真填写表格。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参照例表模式,认真填写申报推荐表格,对于表格填写、材料装订不规范的退回修改1次并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上报,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推荐人选资格,不再补报。

    四要搞好宣传发动。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使单位的优秀人才了解推荐工作的安排部署、条件和程序;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的推荐过程,与引导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结合起来,树立积极向上的导向,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于2016年8月19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N303办公室)。

    电话:63525009

    邮箱:nynuzzb@163.com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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