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豫组通〔2016〕61号)要求,根据《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现就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题与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4个方面,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准确把握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实际,针对个别党员认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准则》和《条例》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组织生活会、接受民主评议。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要结合工作实际,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沟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同时,要通过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征求师生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征求意见必须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师生,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员大会上,要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支部班子“双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班子采取投票测评的方式,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等次,与测评党员一并进行(党员和党支部测评表请从组织部网页“文档下载”处下载)。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要通报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由各二级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并按照一定比例推荐上报校级优秀党员(机关、教辅、后勤单位按照正式党员数15%的比例推荐,教学单位教工党员按照正式党员数20%的比例推荐,学生党员按照正式党员数15%的比例推荐,离退休党员按10人推荐),由学校党委在“七一”前予以表彰;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切实加强组织指导
1.强化督促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对所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出具体安排。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党委组织部将统筹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熟悉政策、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走形式、搞应付,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2.领导带头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带头整改落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3.注重方式方法。对因公外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爱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