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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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6年秋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

    为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教育,使党员发展对象能够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目标任务和要求的理解,正确认识党员标准、入党条件以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秋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6日—11月12日,6日、12日各学院单独安排培训,地点自行安排。7日、8日、9日、10日,11日五天晚上7:30—9:00进行集中培训。地点在东区演播厅。集中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在晚上7:20前入场完毕。

    二、培训内容

    党的发展历史、指导思想、性质、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员标准、入党条件和入党程序。

    三、参加人员

    2016年秋期拟发展的重点培养对象,已参加过往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同学不再参加本期培训。各二级党组织按党委组织部确定的2016年秋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人员参数报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

    四、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授课、专题报告、自学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五、学习要求

    1、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是其入党的前提条件,培训期间的表现要作为组织发展的参考,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发展对象的培训组织工作。

    2、各二级党组织要有专人负责,并指定一名骨干担任学习小组组长。组长负责本小组学员的签到、课堂纪律监督、学习讨论的组织等工作。

    3、学员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凡无故缺课者,取消其组织发展资格。

    4、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上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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