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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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补缴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6  

    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豫组发[2008]32号)《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专项整改通知》《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党员欠缴的党费进行补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核对党员名单和“应交党费数额”、“实交党费数额”、“补交党费数额”,要求每名党员签名确认。

    二、补交方式。各党支部按照核定后的个人党员党费补交标准收缴党费,各二级党组织收齐党费补交金额后存至中国银行南阳北京大道支行(账 号:2572 3569 6282,户 名: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信息注明“****二级党组织补缴党费”)。

    三、时间安排。在职教职工党员补交党费工作在10月30日前完成。并将本部门党费补缴存款单及补缴明细一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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