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南阳师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
意 见
(2001年9月20日)
各党总支、党支部、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更好地发挥团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我院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对“推优”工作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在大学生团员中开展“推优”工作,能有效改善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有助于提高广大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促进高校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要求,以后我院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学生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二、加强教育,认真培养,为“推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既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在“推优”工作中,培养与推荐是相互联系的。培养是推荐的前提,只有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团员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了,“推优”工作才能具有广泛性,才能保证团组织向党推荐的发展对象具有较高素质。推荐是培养教育的延续,是对培养教育成果的检验。只有在培养教育的基础上,按照党员的标准,优中选优,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才能为党组织所接受,“推优”工作的成果才能体现出来。学院各级党团组织,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发奋学习,锐意进取,全面成才。对于提出入党要求的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教育中,要突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宗旨等内容,同时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性质、纲领、组织原则、党员义务、党规党纪和党的历史传统教育,使他们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不断端正入党动机。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保证“推优”质量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进行。在开展推优工作中,要注意严格掌握推荐标准,把党员标准同大学生团员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考核、严格掌握,要注意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集体决定的原则和党团衔接的原则。推荐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意识;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作用强,尤其在学理论、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受过院级或系级的各种表彰和奖励。
“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团支部在对申请入党的同学进行培养教育的基础上,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推优”基本条件提出推荐对象。
第二步,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核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报团总支审定。
第三步,团总支进一步考核审查后,签署意见向党总支正式推荐。
第四步,党总支研究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后,考核推荐对象,纳入发展计划,团组织继续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考核工作。
此外,各系团总支可在听取其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荐;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可在听取其所在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荐。
“推优”工作一般在每学期初进行。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上述步骤履行团组织推荐手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要参照上述步骤听取相应团组织的意见。
四、几点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二)各级团组织在推荐中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南阳师院委员会
200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