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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师范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发布时间:2010-09-20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得到普遍认同。为了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通过开展谈心活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互相帮助,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共同提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原则

    1、坚持平等相待、相互信任、相互尊重。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地双向交流互动,注意听取对方的意见。

    2、坚持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推心置腹。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征求意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正确对待批评意见。

    三、内容和方式

    谈心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对学校党委和党总支(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特别是对有些不宜拿到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其他公共场合解决的问题,要注意通过个别谈心交换意见、消除误解,创造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氛围。

    谈心的方式,以面对面的个别直接交谈为主,在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谈心、登门拜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四、范围和要求

    谈心的范围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师生员工之间,上下级之间,与本人工作联系较多的其他同志之间。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谈心,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之前,在对重大问题有意见分歧时要认真开展谈心。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干部一般每半年应谈心谈话一次,与联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一般每年应谈心谈话一次。

    3、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同本单位师生员工谈心应不少于一次。

    4、同一党支部的党员之间每年谈心应不少于一次。

    5、党总支(支部)应每季度安排支委、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一次。

    6、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谈心或谈话:干部工作变动、职务升降、退休时;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干部通报情况、反馈意见时;干部主动要求谈心时。

    五、组织领导

    1、要把谈心活动作为党总支(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注意分析思想动态,把握变化规律,加强组织引导,形成人人谈心、团结和谐的氛围。

    2、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一级带一级,发挥表率作用。

    3、党总支(支部)要为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供条件,并及时研究解决谈心活动中反映出的实际问题。

    4、要加强对谈心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引导,及时掌握

    谈心活动的情况,不断促进谈心活动的有效开展,保证谈心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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