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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师范学院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0-09-20  

    为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党务公开,促进学校各项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

    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可吸收离退休干部代表、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

    二、党内情况通报的范围

    按照《南阳师范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重点就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评先评优、干部任用、年度工作、社会性工作等情况进行通报。

    三、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

    1、通报学校党委关于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等重大工作的计划、决策、决定及其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情况。

    2、通报党委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工作重点。

    3、通报校内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培养等情况。

    4、通报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

    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

    5、通报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举措。

    6、通报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

    7、通报基层党支部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8、通报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关情况。

    9、通报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四、党内情况通报的时限

    1、阶段性工作的内容,工作结束后要及时通报一次。

    2、年度性工作的内容,要在年度内及时通报一次。

    3、一般性工作的内容,要一个季度或半年通报一次

    4、重要性或紧急性的工作要及时通报。

    五、党内情况通报的形式

    1、印发文件、会议纪要等。

    2、召开党员大会。

    3、党总支(支部)会议传达。

    六、党内情况通报的程序

    1、党委职能部门要及时整理通报内容,并对通报有关事宜做一安排,提交党委会审议。

    2、通报的内容经学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通报。

    3、建立党内情况通报档案,及时归档,使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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