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保证我校2011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应本着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和实事求是、从紧从细的原则,按时编制、上报2011年度经费支出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1、各党政职能部门编报2011年支出预算时,应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本部门的工作重点详细编制,并附在职教职工名单,由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财务处。各教学院系编报2011年支出预算,应同时报送在职教职工名单及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按年级汇总上报),直接上报财务处。
2、各部门所需实验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图书资料等,均须向归口职能管理部门申报,职能管理部门分类汇总上报。有关设备购置、修缮费等方面的预算,要具体到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及修缮工程内容,10万元以上项目需附论证报告,并注明是否政府采购。
3、报送时间:2011年1月10日前报财务处。
4、报送地点:财务大厅 63523227
财务处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