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201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分会评选推荐和相关部门审核,学校研究决定,拟确定以下75名同志为校“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特此公示。
何之君 陈丽英 张 艳 何 越 宋付力 郭世俊 高 冉
曾 黎 席晓丽 王 勍 田 甜 宋 歌 李 亚 张秀芹
杨春霞 王明月 曹喜娥 张天景 王 静 张士勤 李秀凤
于荣梅 张 萍 张叶臻 杨 妍 徐学峰 杨 眉 周 索
牛秋红 韩成秀 申 真 张振莲 李贞双 田 燕 王 娜
杨 丽 苏 丹 张 彧 顾 颖 徐丽娟 舒 萌 田 晓
申俊玲 贾云赟 刘 楠 张东妹 张苗苗 杨 红 李 瑞(土木)
马霄航 梁媛媛 魏 琪 张庆华 周侠云 张 英 逯爱英
田 平 樊 普 王永红 徐玲珍 徐 静 刘春慧 赵 阳
马培孜 张君明 郭 婷 王文丽 高艳利 江淑洁 周 霜
韩 冰 刘广哲 李爱菊 王 冰 李玉英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3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工会或人事处反映。公示时间: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7日。
校工会
人事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