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评选法学院张秀芹老师为我校2016年省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现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交人事处。
人事处
201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