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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团组公示(十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28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教外征[2017]1282号),并经学校同意,我院院长卢志文(正厅级)同志拟于20171119日至20171123日随教育部团组赴印度执行“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2017学术会议团”任务,在外停留5天,相关费用由南阳师范学院支付。此次出访已列入教育部2017年度出访计划。

出访人员名单如下: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经费数额

(万元)

卢志文

南阳师范学院

院长/教授

3.4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7928日—20171010日。公示期内,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

监督电话:635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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