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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教学发展示范院第一批建设试点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7-10 点击次数:

关于教师教学发展示范院第一批建设试点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宛院发〔2024〕104号《南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示范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过院系申报、教师发展中心初审、专家评审,现评选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2个学院作为南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发展示范院第一批建设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710日至202471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向教师发展中心反映。

南阳师范学院

2024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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