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李辉、李波、李腾龙三位同志申报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出国研修项目的公示
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2023年合作开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2023年我校根据协议签订规模(3人)和实际需求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教师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有李辉、李波、李腾龙3人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学位 |
职称 |
留学专业 |
申报国家/ 地区 |
计划留学单位 |
计划留学日期 |
申请留学身份 |
申请留学期限 |
1 |
李辉 |
女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教授 |
教育学 |
英国 |
诺丁汉大学 Nottingham University |
2024.02- 2024.08 |
访问学者 |
6个月 |
2 |
李波 |
女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教授 |
化学 |
澳大利亚 |
昆士兰科技大学 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2024.12- 2025.12 |
访问学者 |
12个月 |
3 |
李腾龙 |
男 |
博士研究生/博士 |
讲师 |
交通运输工程 |
澳大利亚 |
蒙纳士大学 Monash University |
2024.10- 2026.10 |
博士后 |
24个月 |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21日—9月25日。公示期内,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纪委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 监督电话:63525023(纪委办公室)63525125(国际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