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团组公示(14号)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拟组派中国高校代表团于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赴爱尔兰、英国实施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国际会议团,团组在外停留8天。经党委会确认,我校拟派遣党委书记卢志文同志、校教务处处长谢海泉同志参团出访,所需费用由南阳师范学院支付。出访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经费数额(万元) |
卢志文 |
南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
7 |
谢海泉 |
南阳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
7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公示期内,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纪委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监督电话:63525023(纪委办公室)63525125(国际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