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豫科实〔2022〕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34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校内专家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7日至29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29日前通过书面材料反映到校纪委或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63525023(纪委办公室)
63513657(科技处)
科技处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序号 |
平台类型 |
申请平台名称 |
牵头建设单位 |
申报方向 |
1 |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
河南省张仲景经方解析与创新工程研究中心 |
南阳师范学院 |
生物经济领域(新药创制) |
2 |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河南省农业微生物绿色转化与合成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南阳师范学院 |
现代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