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本次竞聘副处级岗位(党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演讲答辩定于7月6日上午8点30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答辩时间
演讲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二、演讲内容
个人基本情况、竞聘优势、工作思路等。
三、演讲答辩要求
1、用普通话;
2、脱稿。
四、演讲答辩分组
演讲答辩分两组:
第一组
包括以下岗位: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工会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副处长(保卫部副部长)、党总支副书记、团委副书记。
第二组
包括以下岗位: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网络中心副主任、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德育教学部副主任、五年制中心副主任、行政副院长(副主任)。
五、演讲答辩出场顺序
1、参加演讲答辩人员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2、7月5日上午10点,参加演讲答辩人员在科技楼三楼会议室抽签。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3、先由申报岗位公示中排名第一的人员抽签决定本岗位在演讲答辩中的出场顺序,再由竞聘人员抽签决定各自在本岗位内演讲答辩出场顺序。
六、演讲答辩地点
第一组演讲答辩地点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休息室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第二组演讲答辩地点在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休息室在科技楼241房间。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