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检查:
1、每次活动检查都必须有申请表,否则视为活动没有举办。
2、未经社团管理部检查的活动视为未举办;时间、地点改变未及时通知社团管理部分管干事的活动视为未举办。
3、在检查活动中,会长未带申请表,一次扣一分。
4、会长(或其他负责人)态度恶劣,一次扣一分。
5、非常规活动与常规活动的时间不得重叠,否则非常规活动不记入量化。
二、常规活动:
1、每学期加一次分,每周举办3次及以上加25分,每周举办二次加20分,每周一次加15分,每半个月一次加10分,每月一次加6分。
2、常规活动举办的能突出本社团特色,反应热烈,且每次人数超过会员总人数60%,加5分。
3、常规活动,必须按时举办,不举办者每次扣3.5分。
4、活动属于同一性质的或者每次活动的内容是一个形式的应申请成常规活动,否则,从第3次开始活动不予加分。
三、非常规活动:
1、在普通教室举办基础分3分;在户外举办基础分为3.5分;在演播厅举办基础分为6分;举办周期长的大型活动基础分为6分(周期在5天以上的)
2、大型活动期间的非常规活动不再单独加分,统一作为整个大型活动加分;
3、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团在一起联合举办(只有一个主办单位,可有多个承办单位)的活动主办社团基础分上加0.5分,协办社团加2分;
4,在举办活动期间有老师参加的加1分/位;举办活动敢于创新,能够突破以往的模式,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取得良好效果的加0.5~1分;活动期间现场氛围热烈加0-0.5分;参加活动的本社团会员人数根据招新总人数百分比判断加0~0.5分;有国家级的特殊人士参加的加25分,有省级的特殊人士参加的加10分。
5、参与校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文艺活动的协会每次加3分,出演前必须通知社团管理部分管干事,否则不予加分。
6、为其他协会提供友情出演,或是重要帮助者加1.5。(友情出演前必须通知社团管理部的分管干事,否则不加分)
7、申请的活动无正当理由停办者扣4分,无正当理由延迟及早退者扣2分。因天气等自然因素无法举办的活动(室外和出校活动)取消举办的,必须提前通知社团管理部分管干事,否则视为未举办扣4分。若因个人原因而不举办活动,视情况扣2~4分。
8、学期期末会对会员流失人数进行统计。上半学期会员总人数保持在80%以上者加5分,下半学期会员总人数在80%以上者加10分,上半学期会员总人数在60%~80%以上者加3分,下半学期会员总人数在60%~80%以上者加7分,上半学期会员总人数在30%以下者扣3分,下半学期会员总人数在30%以下者扣5分。
9、社联会长例会,全体社联大会,迟到及早退者一次扣2分,请假者一次扣1分,无故不到者一次扣4分。
10、检查活动时无申请表视为未举办或违规活动,活动时有申请表却未出示的,问明原因给与记录后,会长必须在活动后主动向纪检部出示申请书,否则该活动不给以任何加分。
11、非会长例会或非全体大会的活动,参加的协会每次加1分,迟到及早退者扣4分,请假者每次扣一分。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