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子月)8月20日上午,南阳师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校党委书记卢志文主持学习会并讲话,校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党委组织部部长徐亚东领学解读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他从《条例》的颁布及修订,《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及意义,《条例》修订的主要原则,《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条例》具体规定,并结合学校组织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
卢志文在总结学习时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对我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工作要求,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基层组织建设抓紧抓实。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对照《条例》要求以及中央出台的相关规定,查找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差距,形成问题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切实把《条例》精神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化“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要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推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审 时树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