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年度新闻宣传表彰和统计积分时,各单位在主流新闻媒体上刊(播)发的作品积分标准修订如下:
校级:向学校新媒体平台(官方微信、短视频平台)供稿并被采用每篇积5分。其他校内媒体不再积分。
地市级:纸质媒体每篇积10分,网络媒体每篇积5分;
省部级:纸质媒体每篇积20分,网络媒体每篇积10分;
国家级:纸质媒体每篇积40分,网络媒体每篇积20分。
注:出于统计便利,报纸、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计入纸质媒体类别。省级以上官方新媒体平台全文采纳的计入网络媒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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