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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各单位统战人员有关信息的通知

【通讯员:admin 来源:南阳师范学院统战部 更新时间:2018/5/29】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我省高校目前统战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高校统战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豫高办[2015]5号),请各单位按时上报以下统战信息。

一、请各单位确定一名统战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将联络员基本情况(姓名、职务、手机、邮箱)纸质版1份经由单位主管统战工作的书记签字加盖党支部印章后,报送至中区办公大楼N303统战部办公室。

二、上报本单位所有统战人员的电子档信息(人员范围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有关电子表格请在组织部网页“文档下载”处下载),填写后发送至统战部邮箱:nynutzb@163.com。

三、上报日期截止5月20日。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审核上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全部数据将上传至河南省高校统战工作信息平台。

备注:

1、无党派人士的内涵和条件。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称为无党派人士。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加入任何党派者; (2)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且未加入任何党派者; (3)具有博士学位且未加入任何党派者; (4)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且未加入任何党派者; (5)在其他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且未加入任何党派者; (6)省、市各级统战部门联系和培养的无党派对象。

2、归侨侨眷人员身份界定 (1)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2)华侨的界定:“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视为华侨;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留学归国人员身份界定 (1)公派或自费到国外高等院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 (2)在国内已取得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 学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3)在国内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半年以上的高级访问学者。

党委统战部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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