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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8号)及《关于学习贯彻< 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统发〔2016〕49号)精神,落实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和群团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河南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建设,现对我校归国留学人员信息进行收集。有关事宜如下: 一、留学人员认定标准: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二年;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二、请认真填写归国留学人员统计表、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登记表(纸质版粘贴彩色照片,电子版粘贴电子照片),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和电子版一起于11月15日前报送统战部S507房间。相关表格在统战部网页“文档下载”处下载。 统战部邮箱:nynutzb@163.com 联系人:宋老师 63513559
党委统战部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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