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4】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
关于印发《南阳师范学院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
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
证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全校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理对象
学校各单位全体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二、清理证件类别
截至2016年8月31日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的身份证、因公或因私护照、因公或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报(9月13日至19日)。全校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工作隶属关系,如实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附件1)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经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确认(非公职党员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在自查自报阶段,凡如实填写违规持有的证件且及时纠正的,不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漏报或瞒报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汇总上报(9月20日至9月21日)。校属各单位要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自查自报情况认真把关,及时汇总,认真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附件3)、《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附件4),连同集中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经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9月21日前以电子(电子邮箱414959556@qq.com)和纸质两种形式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中区办公楼N309),联系电话63513589。
自查表实行分级保管,科级以上干部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自查表由所在党支部负责报送,由学校纪委汇总后报送至省高校纪工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员多、工作量大,各单位要抓紧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落实,讲明政策,讲清利害,做到人人尽知,人人必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按时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此次集中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明确专人负责。学校纪委监察处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落实。学校党委组织部、国际交流合作处要结合此次集中清理活动,对因私出国(境)证件开展一次专项清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清理工作。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学校纪委监察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集中清理活动中弄虚作假、瞒报违规持有证件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发生瞒报漏报情况的单位,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违规办理各类证件且不自查自纠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和问责,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使用证件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防范违规持有和使用证件情况的发生。
附件:1.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
2.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
3.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
4.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
备注:文件电子版及表格,请在纪委监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主题词:集中清理 工作方案 通知
主送单位:各基层党组织 各单位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印发
(共印75份)
附件1附件: 南阳师范学院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方案附件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