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9】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学校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校“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要积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我校有关规定,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在“五一”“端午”期间务必做到: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
(三)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节礼。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纪委、监察处将对“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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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