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5】
关于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学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的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签订范围及要求:校级领导干部对各分管单位的正处级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纪委办公室,一份存本单位。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分别对副处级干部,正、副处级干部分别对分管的科级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该责任书各单位印制,模板在纪委监察处网站-资料下载-文档下载中下载),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本单位,一份签订人留存。
2.完成时间:4月1日前完成签订。
二、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1.签订范围:全校正、副处级干部。
2.完成时间:4月1日前完成签订。
3.签订要求:正、副处级干部在岗位廉洁从政承诺方面,要结合本人工作岗位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针对廉政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进行承诺。廉洁从政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纪委办公室,一份存本单位。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于3月28日至29日到纪委宣教科(中区行政楼N309房间)领取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签订完后于4月1日之前送交纪委宣教科。
联 系 人:封海涛
联系电话:63513587,13613996541。
纪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