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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双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

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双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 宛院纪发〔2015〕10号)

各基层党组织、学校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双节”,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要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严抓严管,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我校有关规定。在“双节”期间务必做到: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要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三)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接受私人度假旅游等。

(五)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汽车队要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除特殊公务外一律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色情及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纪委、监察处将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377-63525023、13613996541

举报邮箱:nysyjw@126.com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