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8】
宛院纪文〔2018〕18号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8年中秋
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廉洁过节氛围,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条例》,筑牢底线意识。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意识。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深刻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教育党员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上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正在进行的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和以案促改工作,巩固和拓展“四风”问题治理成果,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廉洁教育,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反弹和变异。
二、严明纪律要求,杜绝“节日腐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委、高校工委以及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态度和决心,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三)严禁违反规定借慰问教师职工等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
(五)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以及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以及让学生、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十)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切实履职尽责,强化教育管理。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作为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底线,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和开展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为契机,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条例的贯彻执行,要让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要紧盯节日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廉洁教育和监督工作,把好“廉洁关”,谨防“节日病”。要引导党员干部远离纪律红线,培养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意识。要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检验巡视整改成效的具体体现抓紧抓好。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学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纪委、监察处将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特别是“错峰送礼”、电子红包、快递送礼,对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在公务灶、内部食堂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等形形色色的隐形“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组织核查并严肃处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严字当头,从严追究,坚决惩治失职失责行为,既要严惩当事人,又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允许挑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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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