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0】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我校处级干部届中调整已经完成,根据学校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宛院纪文〔2016〕17号)要求,在新提任处级干部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通过完善相关防范制度、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检查考核和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各单位新提任处级干部要分别填写《个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表》一式两份,一份于1月17日前交纪委监察处宣教科备案,一份在本单位留存。
学校各单位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新提任处级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