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0】
南阳师范学院
纪检监察干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据省纪委统一制发的活动方案(豫纪办发〔2017〕6号)部署,按照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要求(豫教纪〔2017〕8号),结合工作实际,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提出并发展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特别是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是落实学校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执纪者必须率先学纪懂纪、自觉知纪明纪、严格守纪执纪,只有学习好,才能把握好运用好。如果理论武装不够强,对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握不够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精深,就不能紧跟中央的决策号令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就难以担当起党章赋予的重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特别是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学校纪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纪检监察部门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锤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我校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学习计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务求取得实效。
四、实施方法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3月16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步骤进行,学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参加。
(一)组织动员部署(3月16日)。学校纪委召开纪委全会扩大会议,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纪委监察处要利用好学校纪检监察网、微信等媒体进行更广泛更深入地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掀起学习高潮。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集中学习领悟(3月20日至4月30日)。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学习,争当标杆。学校纪委将有计划地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省纪委在“清风中原大讲堂”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和省纪委班子成员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所作专题辅导报告。集中学习阶段,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研读思考,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按照学习计划,学校纪委将适时归纳法规要点、组织知识测试,科学设置研讨议题、深入开展讨论交流,收集疑难问题、集中攻关讲解,通过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训促学的方式,来检验学习效果,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实践总结提高(5月1日至5月31日)。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个人存在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在学习教育实践中,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注重调查研究,把握规律,完善制度,推进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五、保障措施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思考、努力践行、务求实效。
(一)强化学习组织领导。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省纪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学校由纪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纪委宣教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学校纪委按要求积极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力争学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二)努力把握学习方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防止用他人辅导代替自己学习、把专家辅导变成专家“主导”;学校纪委努力创新学习形式,将积极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在完善制度、规范执纪上聚力,特别是要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学校纪委将把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并固定下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