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31】
宛院纪文〔2021〕3号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
关于严肃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 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2021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学校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做好清明节期间带班值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教职工宣传安全文明、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倡导通过家庭追思、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绿色文明的方式追忆先人,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和践行者,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不懈正风肃纪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坚持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在清明节期间自觉做到: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禁在公务活动用餐和个人餐饮消费中存在不符合厉行节约要求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上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期间接受学生家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宴请、住宿。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
(四)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聚餐;
(六)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
(八)严禁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九)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搞“帮圈文化”组织或参与小团体活动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抓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四风”坚固“后墙”。把整治清明节期间的“四风”问题,以及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的重点。对于各类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377-6351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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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