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廉政要闻
警钟长鸣
主页; 首页 > 法规答疑 > 正文
法规答疑
【问责条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无标准?
发布时间:【2017-03-10】

【问责条例】

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无标准?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无标准?

网友“我是风向标”:《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

中央纪委研究室:《条例》对通报范围等问题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制定实施办法或相关规定时,结合实际对通报范围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