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要求
贯穿于执行《条例》全过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1409:41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重要制度成果,再次向全党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此次修订《条例》,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以实际行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牢记使命担当,自觉担负“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
讲政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特殊使命,确保“两个维护”融进血脉、铸入灵魂。
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经过历史证明、实践检验的,是群众公认、全党认同的,具有深厚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实践基础、群众基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作为最高原则、第一位的政治要求,贯穿到巡视巡察、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纪检监察工作中,努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核心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
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在江西落地生根。
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聚焦解决“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明晰职责定位,持续强化政治监督
监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基本职责、首要职责。新修订《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聚焦政治监督,及时纠正政治偏差,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要炼就政治慧眼。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炼就一双政治慧眼,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要提高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善于从政治视角、政治站位、政治立场精准研判问题,准确把握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状况,全面掌握“树木”和“森林”等情况,精准拔“烂树”、治“病树”,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要抓实政治监督。党内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精准发力,抓严抓实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突出补齐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等监督“短板”,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政治问题、纠正政治偏差。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努力实现政治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要锤炼政治担当。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履行职责必须有对党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担当的力量和斗争的勇气,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该说的话就要说,该干的事就要干,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当“老好人”。要严格纪律约束,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规定的职责、程序和权限范围内更加严肃有效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实现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净化政治生态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关键。新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切实增强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实现新时代江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既是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载体。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用好组织生活这个重要载体,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经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政治家访。要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
要涵养政治文化。党内政治文化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江西实际,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树立新时代共产党人价值观,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深入开展诵读“红色家书”、传承红色基因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注重家风建设,鼓励开展“‘微家训’工程”“晒家风家训”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严家教正家风。要实施“政治生态‘净土’行动”,坚决抵制和反对庸俗关系学、官场术、“潜规则”,深入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以良好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净化政治生态。江西省委、省纪委省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苏荣案相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召开省市县乡四级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坚持破立并举、久久为功,正本清源、扶正袪邪,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组织上、作风上、家教家风上不遗余力,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恶劣影响,持续推进江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促进江西政治生态像自然生态一样成为响亮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