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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16-03-14】

 

南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历史沿革

 

    中国共产党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4月,是主管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002年7月,中国共产党南阳师范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有7名委员组成。刘国章同志任书记,赵全忠同志任副书记,丁全、马英范、谢冰松、陈建国、刘守珍5位同志为委员。2004年7月,马英范同志任副书记。2007年8月,黄荣杰同志任书记。2008年6月,马英范同志任纪委常务副书记,张玉才同志任纪委副书记。

    2010年8月3日,中国共产党南阳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选举产生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有7名委员组成。

    2012年6月,学校党委进行了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调整,纪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任命张玉才为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董勤海为纪委副书记兼纪委办公室主任、曹峰为纪委副书记;同年7月任命黄爱民为纪委办公室主任兼监察处副处长;同年8月科级干部调整,任命吴海平为纪委宣传教育科科长、陈峰为监察处监察科副科长。

    2014年9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黄荣杰同志不再担任纪委书记,同时任命卢志文同志为纪委书记。

    2015年8月,学校党委进行了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改选(增补)部分委员,成员为卢志文、董勤海、曹峰、曲占钦、张玉才、白遂君、马英范、宋太平。纪委与监察处合署办公,任命董勤海为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曹峰为纪委副书记,曲占钦为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同年9月任命黄爱民为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监察处副处长;同年10月科级干部调整,任命封海涛为纪委宣教教育科副科长、陈峰为监察处监察科科长。
    2016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南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选举产生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有9名委员组成,卢志文同志任书记,董勤海、曹峰、曲占钦3位同志任副书记,王建伟、时树菁、方良珍、张亚峰、贾仁普5位同志为委员。

    2017年3月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卢志文同志不再兼任纪委书记,同时任命于继武同志为纪委书记。

    2019年河南省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同年7月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任命于继武同志为河南省监察委员会驻南阳师范学院监察专员。

    2020年5月20日,经报请中共河南省纪委同意,学校党委依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纪办发〔2019〕7号)和《中共南阳师院委员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宛院党文〔2019〕61号)精神,下达《关于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构调整的通知》,决定:撤销监察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成立综合室(正处级),下设综合科、宣传教育科、信访与案管科;成立第一纪检监察室(副处级),下设监督检查科;成立第二纪检监察室(副处级),下设执纪审查科。同时任命封海涛为综合室综合科科长、唐旗为综合室宣传教育科副科长、张涛为综合室信访与案管科科长;黄爱民为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余杭岭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科副科长;王春旭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峰任第二纪检监察室执纪审查科科长。

    2020年8月底,学校党委开始进行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调整,董勤海、曹峰、曲占钦3位同志不再担任副书记,经报请省委高校纪工委同意,9月11日任命段长远为纪委副书记,岳大伟为纪委副书记、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党委以案促改办公室主任,张潍杰为纪委副书记、综合室(纪委办公室)主任;12月14日任命闫岩峰为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峰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