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院纪文〔2016〕19号
南阳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理清纪委的责任界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保证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纪委的监督责任清单
学校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构的作用,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具体责任为:
(一)组织协调责任
1.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准确研判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向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意见,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3.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定期向学校党委、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二)教育预防责任
5.配合党委宣传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6.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7.深入基层、充分调研,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8.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中层单位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形成符合本校实际、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三)维护党的纪律责任
10.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11.加强对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四)监督执纪责任
12.加强对学校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13.督促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
14.及时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的廉政状况,督促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执行;
15.加强对干部选任、基建修缮、采购招标、财务管理、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评优评奖、奖助学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6.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推进作风建设责任
17.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和我校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8.督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健全作风建设方面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有效执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整治教育乱收费,组织开展师生评议党员干部作风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从根本上转变作风;
19.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民意调查,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高师生满意度。
(六)查办案件责任
20.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
21.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报结等规定;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制,完成上级信访转办件、督办件;
22.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23.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24.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件,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
(七)追究问责责任
25.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26.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7.对慵懒散惰、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干部,及时追究责任。
(八)自身建设责任
2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29.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员工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30.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31.指导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对照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校纪委书记、副书记责任
校纪委书记是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主持纪委全面工作,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
1.抓好组织协调: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书记主持召开纪委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校纪委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定期不定期的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工作。
2.强化监督执纪: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动员和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参与到党建、业务各项工作中,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奖助学贷、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做好纪律审查工作,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清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切实开展调查核实,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报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后认真落实。
3.落实“四种形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注意发现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依据《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及时提醒和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4.部署查办案件:抓好受理信访举报、核实问题线索、审理查办案件工作,督促专兼职纪检干部按时完成交办案件的查处,对所有的问题线索处置进行检查、对案件审理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对重要和复杂案件,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
5.做好廉洁表率: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勤政廉政,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6.带好纪检队伍: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系改革的要求,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状况,完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正人先正已,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纪委委员的责任
校纪委委员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1.指导督促:指导所联系单位的纪检委员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开展监督执行问责工作,督促所联系单位党组织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
2.分析研判:每学期至少到所联系单位一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3.协助办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助纪检部门具体办理信访举报,核实问题线索,审理查办案件,约谈相关人员等。
4.履职尽责:根据工作职责和具体分工,协助校纪委书记落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圆满完成个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定期向纪委书记报告履职尽责情况。
5.带头示范: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六大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规党纪,管好自己管好家属,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参加纪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讨论纪委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责任
协助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1.协助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校纪委报告。
2.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向所在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协助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反馈,每学年至少向校纪委报告工作情况2次。
3.加强监督检查:对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全体成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和学校纪委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4.促进作风建设: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监督检查暨处理办法》,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5.强化纪律审查:经常对党员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按照学校《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发现党员干部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早提醒、早纠正;调查核实本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向校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
6.完成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南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 清单
主送单位: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中共南阳师院纪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75份)